项目概况 永城化工园区消防站配备消防车辆及装备器材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4-29,永公采【2024】026号
2、项目名称:永城化工园区消防站配备消防车辆及装备器材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5、项目总预算金额:20048900元,
最高限价:
第一标段:1307万元;
第二标段:697.89万元
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消防车辆采购;
第二标段:消防装备器材采购;
7、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单位财务报表,日期从公司注册成立之日算起或开具基本存款账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信誉要求: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规定,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申请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显示日期的截图)做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22日至 2024年6月2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南平台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CA签章工具需投标人自行登陆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组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
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务必保证按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签到、解密,否则后果自负。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后半小时之内进行解密操作,开标半小时之后不再接受解密操作,如未解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不得现场参与开标,且各投标人不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永城市浍河路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方式:18738007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江南平台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3号楼12层63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5860992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58609926
注:按永公管办【2023】7号文件要求,不同响应人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 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均相同,视为“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审报告中显示“不同响应人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硬件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特别提醒: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在此期间CA数字证书请勿进行变更、延期等操作。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ycs.gov.cn)下载“永城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ycs.gov.cn)。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