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平台受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2023年嵩县闫庄镇环境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人进行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YA-2023-119
2、项目名称:2023年嵩县闫庄镇环境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49665.67元
最高限价:449665.67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2023年嵩县闫庄镇环境提升项目 | 449665.67 | 449665.67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工程概况:2023年嵩县闫庄镇环境提升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包含:新做钢结构公厕一座、成品移动公厕两座、成品玻璃钢化粪池三座、室外道路的破损和修复及相关安装工程等;
(2)工 期:30日历天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境内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8)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9)采购范围:谈判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10)标段划分:1个标段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4)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05日至2023年12月0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德正家园1号楼2单元;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5、供应商应持以下资料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购买文件时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08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德正家园1号楼2单元
其他事项:各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08日09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德正家园1号楼2单元
六、发布公告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南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嵩县闫庄镇
联系人:党先生
联系方式:0379-66490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江南平台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德正家园1号楼2单元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方式:19939239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方式:19939239555
2023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