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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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河西路、中州大道、豫一路、商达路DN800~DN1400给水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9浏览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计【20231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编码:2302-410100-04-01-480930,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财政配套资金35%,企业自筹资金65%,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河西路、中州大道、豫一路、商达路DN800~DN1400给水管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河西路、中州大道、豫一路、商达路DN800~DN1400给水管道工程施工

2.2项目地点:郑州市

2.3项目概况: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总投资约63781.65万元规模为20万m3/d,包括净水厂工程和管网工程。本项目为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河西路、中州大道、豫一路、商达路DN800~DN1400给水管道工程施工,项目投资约3039.42万元,主要包括1)厂区周边河西路-中州大道 DN1400-DN1200 清水管道约1370m;(2商达路(环翠路—强国路,紫辰路—东三环)DN800清水管道约3120m;(3)豫一路(宜和路—东三环)DN1000清水管道约1210m。

2.4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河西路(中州大道-龙山路)DN1400、DN1200管道中州大道(河西路-环翠路)DN1400、DN1200管道豫一路(东三环-宜和路)DN1000管道;

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商达路(环翠路-东三环)DN800管道;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包括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二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省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9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0安全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提供20231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和项目经理20181月1日以来承揽过至少一项DN800及以上给水管道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小于800万元,项目经理的业绩须显示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投标人需承诺2020年11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须显示股东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年1130日至2023年1227 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 )”,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28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

5.3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开标时间到了之后就不能签到,没有签到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

5.5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开始后30分钟内未解密的,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其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评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6.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67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3398183

邮箱:lwsckuojian@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南平台

人:郭老师  殷老师

电话:0371-85512909-812

传真:0371-85512909

邮箱:zhyaxmglzxyxgs@163.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3号楼12层

监督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投标监管处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5号

电话:0371-67885515

传真:0371-61788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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